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相关问题

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相关问题  

离婚时,许多夫妇想要孩子的监护权。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一种人身权利,可以分为非婚生和非婚生。现实生活中,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和发生,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。那么离婚时应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?

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相关问题  

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:抚养权的归属  

离婚后子女的归属,子女处于哺乳期的,以母乳喂养为原则,父亲应按法院判决或双方约定的数额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。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。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也可以与父亲同住: 

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:离婚时的子女监护权  

1、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未治愈的严重疾病,儿童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;

2.有赡养条件且赡养义务未履行,父亲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;

3.出于其他原因,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。此外,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将与父母生活在一起,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,可以允许;

4.2-10岁的孩子可以通过协商解决。达不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,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。10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他们的意见;

5.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孩子,不管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。离婚后,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。

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:托儿费  

1、子女生活、就学、就医的实际需要;

2.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:有固定收入的,赡养金额一般可按收入的20-30%计算,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和相对稳定的奖金;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过高或过低,可按当地平均收入计算。

3.当地实际生活水平。

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:监护权变更的规定  

离婚后的任何时候,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,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。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。协议不成的,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变更决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:

(一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;

(二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,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;

(三)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,且对方有抚养能力的;

(四)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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