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情节】杨过和小龙女之间的婚姻一波三折,在《神雕侠侣》中引起了巨大的争议。其核心,还不是两人是否履行了一定的程序,诸如六礼、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,而是两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。《神雕侠侣》第14回“礼教大防”的记载:
黄蓉脸一沉,说道:“你是当真不明白,还是跟我们闹鬼?”杨过心中不忿,心道:“你们好好待我,我也好好回报,却又要我怎地?”咬紧了嘴唇却不答话。黄蓉道:“好,你既要我直言,我也不跟你绕弯儿。龙姑娘既是你师父,那便是你尊长,便不能有男女私情。”
这个规矩,杨过并不像小龙女那般一无所知,但他就是不服气,为甚么只因为姑姑教过他武功,便不能做他妻子?为甚么他与姑姑绝无苟且,却连郭伯伯也不肯信?想到此处,胸头怒气涌将上来。他本是个天不怕地不怕、偏激刚烈之人,此时受了冤枉,更是甩出来什么也不理会了,大声说道:“我做了甚么事碍着你们了?我又害了谁啦?姑姑教过我武功,可是我偏要她做我妻子。你们斩我一千刀、一万刀,我还是要她做妻子。”
【问题】
1.杨过和小龙女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?
2.不能结婚的特定关系有哪些?举例说明。
【解读】
金庸小说里的情爱世界,既浪漫又刺激,有爱有恨,有情有仇,尤其《神雕侠侣》中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故事,不知羡煞多少世间男女。杨过与小龙女师徒(或姑侄身份)相恋,在现行社会中,究竟能否结婚,这对有情人在法律上能否终成眷属呢?
结婚的要件,通常分为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。实质要件,是指依法律规定,婚姻当事人不可不具备的要件,又可分为意思要件、能力要件、私益要件以及公益要件,这些要件主要包括:
第一,意思表示的要件,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(封建社会强调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,所以不承认这个要件)。
第二,能力方面的要件,即必须到达法定婚龄,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的“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”台湾地区亲属法规定“男未满十八周岁女未满十六周岁者不得结婚”,未成年人结婚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第三,公益方面的要件,即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(我国封建社会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,伊斯兰国家实行一夫多妻制)。
第四,私益方面的要件,即必须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,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,以及须无禁止结婚的疾病,如我国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,禁止结婚。
但是,严格意义上说,对私益方面要件的结婚限制争议是很大的,比如禁止近亲通婚这个规定,我国封建社会不认可,反而一些地方鼓励“姑表亲”。对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由于医学的发展进步,变化也很大,比如我国1950年婚姻法禁止有生理缺陷(即无性行为能力)结婚,但在1980年婚姻法中就取消了该规定;如果夫妻双方都知道某种疾病的存在,对社会并无直接危害,比如麻风病或者性病,双方决定不生孩子而坚决要结婚,如何?法律显然不宜过多地介入公民的私生活。
具体到杨过和小龙女,显然是符合意思要件、能力要件以及公益要件的规定,唯一值得斟酌考虑的是:两人是否符合私益要件中的不能结婚的血亲关系?从情节来看,虽然杨过和小龙女以姑侄相称,但其实并没有任何血缘联系,法律禁止结婚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的规定对他们并不适用。
他们结婚实质要件的难点在于:师徒之间能否通婚?
我国古代婚姻禁忌较多,如同姓不婚、宗亲不婚、尊卑不婚、良贱不婚、士庶不婚、官民不婚等等。亲属之间的通婚,也有很多禁忌,比如姻亲间禁婚,如舅与甥囡、姨与甥男当然在禁止之列。姑舅婚、姨表婚、中表婚在唐、宋时期已经相当普遍,明、清律明令禁止,徒成具文,以致清代不得不以例破律,再除其禁。
在实际生活中,中国特别讲究“亲上加亲”,姑舅婚、姨表婚非常普遍,所以后来明朝实际上采取一种“民不反、官不究”的听之任之态度,清朝则以判例废止了原来的禁止规定。
此外,禁娶亲属妻妾,也是一项基本伦理常识。中国古代非常重视伦常,亲属的妻妾与其夫家亲属之间发生性的关系是绝对不容许的。至于与近亲属配偶为婚更被看作灭绝人伦。明、清律规定,“收伯叔母,各斩立决;收兄弟妻者绞决。若为亲属之妾则各减妻罪二等。”显然,这些规定在现代社会已经逐渐淡漠,只要不违反禁止通婚的近亲属规定且符合其他实质要件,法律不予禁止。于是,叔嫂之间、兄长弟媳之间,甚至出现女婿娶岳母、公公娶儿媳的现象,孔老夫子九泉之下如果得知,估计也要“再死一次”(气死)了。
至于非亲属关系的一些特定男女关系,比如这里的师徒之间、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、上下级之间能否通婚呢?师生之间相恋,究竟能否结婚?自古以来,即有争议。论者或谓师生相恋,有违伦常,仍难免于道德上的责难。
《神雕侠侣》的时代是宋元时期,郭靖和黄蓉都是宋朝的汉人;汉人知礼,注重纲常伦理。杨过和小龙女师徒关系,如果结婚是有悖三纲五常的,为世俗所不容。从那时伦理角度上讲,师徒通婚就是乱伦。然而到今天,如果师徒男女两情相悦,真情相爱,则应受到大家的祝福。现行各国法律中,均无对师生相恋结婚的限制,但现实中一般建议正处于师生关系的不宜结婚(完全可以等学生毕业以后再说),因为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身份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 | 作者:黄豹(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