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现行婚姻法中没有关于夫妻同居权的规定。从国外法律来看,比如《法国民法典》第214条第4款就规定,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其同居义务时,他方得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迫使其履行。就同居义务而言,主要是申请扣押收入或进行精神损害赔偿。又如,英国法律规定,配偶一方违反同居义务,他方享有恢复同居的诉讼请求权。关于恢复同居的判决虽不得强制执行,但不服从这种判决可视为遗弃行为,是构成司法分居的法定理由之一。
其同居权的纠纷,法院不宜受理;已经受理的,裁定驳回起诉。
文章原载于《民事法律文件解读》2012年第6期(总第90辑),作者吴晓芳,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