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偷偷给小三买房,原配如何正确吊打老公和小三

保护自己

小三,这个让原配深恶痛绝的角色,都少次因为原配当街殴打辱骂而窜上头条。无可奈何的是,当街打骂小三不仅侵犯他人身体权、名誉权,是赤裸裸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,而且基本上解决不了任何实质问题。打骂如果有用,要律师干嘛。

笑笑

法治时代,当街打骂小三绝对不是明智之举,万一人家颜值征服了芸芸众生,可能还会引起吃瓜群众口水大战、唾沫横飞,反而显得被动尴尬。不能打不能骂,可能还没人家长的好看,到底怎么办?是不是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小三抢走老公和财产呢?当然不是,光天化日,夺人老公,收人家财,法理不容!

天理不容

小三之所以让原配恨之入骨,一是破坏夫妻感情,二是老公可能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,让原配人财两空。根据离婚律师的离婚经验,遭此劫难,气急败坏、吵架打架没有任何意义,还容易伤筋动骨。既然法理不容,就应该用法律武器去狠狠吊打老公和小三,争取自己应得,保护合法权利。老公婚内与小三出轨、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,如果确实无法挽回,原配可以主动提出离婚,依法(重点是依法)收集老公与小三同居的证据,争取损害赔偿。

欺人太甚

夫妻感情的基本原则是你情我愿,人家不愿意和你好或者真的移情别恋,离婚也许是最好的选择。重点来了,作为原配,老公出轨、与小三同居,只能放弃感情、选择离婚。现实中,更残酷的是,老公不仅私通小三,很多时候还把夫妻共同财产大把大把送给小三,企图另起炉灶,再铸爱巢,一副不爱江山爱美人贼脸。简直没有天理。在原配爱情幻想破灭,清醒过来的时候,老公可能早已把钱财给小三挥霍、买车、买房了。毫不夸张,我以为你还爱我,你却害我人财两空,陷入绝望的原配该怎么吊打老公和小三,拯救自己呢?这个时候,最重要的是愤怒之后保持冷静,要相信,法律终究不会抛弃权利受害者,只要你善于运用法律。为了让大家能够快速明白原配吊打老公和小三的正确姿势,先看一个栗子:

栗子

王遇淑(女)与贾正经(男)于2010年相爱结婚。2011年贾正经与史美丽秘密交往,双方以情人关系在一起共同生活。2013年4月1日,贾正经在王遇淑不知情的情况下,向史美丽银行卡转账100万,作为生日礼物。同年,史美丽以个人名义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一套。2014年,王遇淑与贾正经协议离婚。离婚后,王遇淑2016年才从贾正经朋友口中得知贾正经婚内送给史美丽100万买房的事实。盛怒之下,幸运的是,王遇淑没有当街追打贾正经和史美丽,而是立即委托律师起诉史美丽,要求确认贾正经赠与行为无效,史美丽向原告王遇淑返还100万元。起诉的同时,王遇淑申请法院查封了史美丽购买的商品房。诉讼过程中,法院追加贾正经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一系列准备措施到位后,待前夫、前小三在法庭并坐一排,王遇淑这才不急不慌,一步步开始和平理性吊打。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,贾正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史美丽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,将夫妻共同财产100万擅自赠与史美丽,属于无效行为,最终判决贾正经赠与行为无效,史美丽返还王遇淑100万元。吊打的结果是前夫和前小三乖乖把偷吃的果子吐出来,还要保证和原来的果子一模一样。大快人心,正义还是站在了王遇淑这一边,虽然她真的枉遇淑。当然,王遇淑拿回的100万属于其和贾正经共同财产,需要由王遇淑和贾正经另行分割,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一般会适当照顾王遇淑,毕竟贾正经存在明显过错。

嘚瑟

从上面的栗子可以看出,老公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,属于无权处分,损害了原配的合法权利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说了那么多,背后的法律依据其实是《婚姻法》中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和《物权法》关于共同共有的相关规定。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夫妻关系而存在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,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具体来说,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,夫或妻一方都有权决定,对涉及共同财产的重大决定必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,否则处分行为无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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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明显,老公将共同财产送给小三是不可能征得原配同意的,原配发现后,不用骂不用打,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确认赠与无效,要求无条件返还。一句话,原配有权吊打老公和小三,但必须姿势正确,依法吊打!

揍他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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