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离婚律师,遇到的最多问题可能就是离婚要多长时间。律师完全理解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急切想要离婚的心理,恨不得一句话就能够一刀两断。虽然牵手就能闪婚,但绝不是分手就能离婚。
那么,离婚到底需要多久?根据《婚姻法》规定,离婚有两种途径: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。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均同意离婚,并就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。签订离婚协议后,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。因此,协议离婚需要的时间很短,从某种程度上说,协议离婚也是可以闪离的。
然而事实上,很多夫妻决定离婚时已经矛盾重重,根本无法达成离婚协议,甚至一方长期下落不明,完全无法取得联系。这种情况下,一方想要离婚,就只能向法院起诉。起诉就必须遵守民事诉讼程序,自然也就意味着需要一定时间。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,两种程序所规定的审理时限也不同。当事人只要看审理案件的法官数量就可以区分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。普通程序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,简易程序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。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审结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6个月。必须注意的时,法律规定的6个月审理时限是法院审理案件的最长期限,也就是说,只要法官在6个月内审结都不违反法律规定,具体在多长时间审结是由案件复杂程度、法官承办案件数量等因素决定的。实践中,绝大部分离婚案件都是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。如果适用简易程序,则法官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,并且不得延长审理时限。
前面说的普通程序6个月和简易程序3个月的审理时限都是针对一审而言的。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,当事人如不服一审判决,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。如一方或双方上诉,则案件进入二审程序。二审案件应当在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审结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需要报本院院长批准。由此可以看出,在没有特殊情况下,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最长需要6个月,适用普通程序,最长需要9个月。当然,如果一方下落不明,无法送达诉讼材料时,则需要公告送达,公告的期限是60天,一审、二审需要各公告两次,并且公告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时限内。如案件需要对亲子关系、房屋价值等进行鉴定、评估的,鉴定、评估的时间也不计算至审限内。
另外,实务中,法院针对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,如没有证明感情明显破裂的情形,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。判决生效后,如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必须在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。之所以这样规定,是考虑到给予夫妻双方一定时间缓和矛盾,争取和好。但法院就原告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,不影响被告在6个月内起诉离婚,即6个月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原告。举个简单的例子,王某和李某系夫妻关系,王某以夫妻不和起诉离婚,法院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在3个月内判决不准离婚,王某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在3个月作出终审判决,维持一审法院不准离婚的判决。此时,王某如仍坚持离婚,则只能在收到二审判决后满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,但李某可以在收到二审判决后随时起诉离婚。
总之,协议离婚是比较快捷的方式,但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。在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时,只能通过诉讼离婚。诉讼离婚需要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,当事人应做好一定时间的诉讼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