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“蹊跷”的确认亲子关系案件。
林小姐在上海读大学期间,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同学的高中同学李先生,由于毕业后两人都在上海工作,依旧保持着经常微信、偶有见面的朋友关系。
后来,林小姐认识了男朋友吴先生。两人恋爱期间,大概2014年底,朋友李先生请林小姐吃饭,晚上二人和朋友们都喝高了,林小姐在上厕所时撞到同上厕所的李先生,被李先生推进了自己的房间,并反锁了房门。后面的事情大家估计都猜到了,但是林小姐没敢告诉男朋友吴先生,双方继续恋爱。
不久后,林小姐有了身孕。2015年5月,林小姐和吴先生“奉子成婚”,3个月后儿子乐乐呱呱坠地。
本来可以一直幸福的家庭,被一个意外事件打破了。在上户口时,由于是怀孕后结婚,派出所要求做亲子鉴定,否则不给上户口。结果鉴定报告让家人傻眼了,孩子不是吴先生的!因为这个吴先生和林女士离了婚。
林小姐觉得,自己只和吴先生和李先生有过性关系,孩子一定是李先生的。于是找到李先生,要求做亲子鉴定,李先生虽然满口答应,但是约好的鉴定时间却没有到场,只寄来一份血样。这份血样的鉴定结果可想而知,孩子也不是李先生的!
林小姐觉得一定是李先生寄来的血样有问题,于是起诉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,要求确认儿子与林先生的亲子关系。法庭上林先生虽然认可存在喝酒聚会的事,但是矢口否认对林小姐做过那事,而且不同意做亲子鉴定。这下林小姐傻眼了,“孩子爹”总要是有一个的啊?!
不过老天有眼,李先生一个无意的举动帮了他们——李先生离开法庭时将喝过的一个矿泉水瓶子丢在了法庭的垃圾桶里。林小姐申请对这个矿泉水瓶子进行鉴定。经过法院组织,鉴定机构确认,李先生在矿泉水瓶上留下的生物样本,可以确定他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!
最终,法院判决孩子由林小姐抚养,李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。
【律师点评】虽然本案的剧情跌宕,结果总算圆满,孩子好歹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了!身份大事总算解决了!不过林小姐也为酒后乱性付出了代价。
律师提醒大家,不是所有的亲子鉴定都能够获得法院准许的!确认亲子关系官司不是那么容易打的!
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,所谓必要的证据,是指能够证明在女方受孕期间男女双方有过性关系的证据。
内行看门道,本案之所以法院同意对一个饮用过的款泉水瓶子进行鉴定,是因为有以下几个因素:一是,男方不否认在女方受孕期间,曾经有过聚会,且双方都喝多了,有可能存在酒后乱性的行为;二是,男方曾经给女方寄过血样,说明男方并不否认孩子有可能和他有血缘关系;三是,法庭有完整的录像,可以证明男子在法庭上饮用了这瓶款泉水,矿泉水瓶子上面的生物样本确系男子所留。上述三个因素缺一不可。各位看官切莫断章取义,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亲子鉴定条件,法院是不会同意进行鉴定的,即使自己私自鉴定,也没有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