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79.一方通过继承取得的财产,离婚时如何分割?

婚姻法规定,婚后一方通过继承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但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由一方继承的财产除外。婚姻法17、18条的规定有点拗口,通俗来说就是:一方通过遗嘱继承获得的财产,通常为其个人财产,因为被继承人很少会在遗嘱中说明由继承人夫妻共同继承其遗产;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依据法定继承方式获得的财产,则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但是上述共同财产,仅仅限于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已经获得的财产,如果是婚后继承获得的财产,则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特别需要强调的是,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的父母已经死亡,继承已经开始,但是遗产并未分割的,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分割请求,法院一般不会支持。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,这项请求必须待一方已经实际取得遗产之后才能提出。毕竟法律并不禁止,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权,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也并未损害配偶的利益。

所以出现上述情况,最好向专业的南京离婚律师咨询,以免理解错误。

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,或通过微信咨询律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