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,娱乐圈又炸锅了,这回主角不是王宝强和马蓉,而是著名导演张纪中和妻子樊馨蔓。传言张纪中和樊馨蔓因为离婚纠纷,爆发肢体冲突,抢夺手机,惊动警方,双方被送入医院等等。吃瓜群众又大大滴满足了一回。本着不信谣,不传谣,尊重他人隐私的做人原则,我们没有权利也没有兴趣去深挖丰富多彩的八卦细节。但张纪中毕竟是名人,拍了那么多电影,很多都不错,离婚纠纷曝光后,自然会在吃瓜群众中产生巨大影响,引发一轮轮无休止的口水战。我们不八卦,只希望通过新闻事件传达理性和法治的声音,也算是一点点社会责任。
不管网络各种传言细节如何,给人的总体感觉是张纪中和樊馨蔓离婚闹得相当不愉快,是真的很不愉快。当然,两人感情出现问题,极少有愉快离婚的。如果一直愉快,也就不可能离婚。也就是说,离婚发生不愉快本来很正常,不值得大惊小怪。那为什么非得说说张纪中和樊馨蔓的不愉快呢?因为他们相当不愉快,因为肢体冲突、惊动警方、送入医院等等。说明两人感情矛盾十分尖锐,但这并不构成肢体冲突的理由。离婚的目的在于解除感情破裂的夫妻关系,从而寻求各自新的开始。还是那句话,婚姻是我们的选择,结婚,是我们自愿选择在一起,离婚,是我们无奈选择离开。人生面临无数选择,婚姻无疑是最重要的选择之
一,既然是最重要的选择,那选择之前我们最需要的是理性思考。有人会说,你说的容易,两口子哪有不吵架的,谁惹急了不跳墙。说的很对,每个人都会激动、冲动,但激动、冲动不是可以随意转化为违法行为。比如说,你很冲动,实在受不了,可以砸自家墙壁,但你不能砸太响影响邻居休息,更不能砸邻居家汽车。砸自家墙壁,那是你发泄的权利,吵到邻居,你就侵犯他人权益了。因为每个人面前都有一道法治底线,保护自己,尊重他人。
再冲动也不能吵到邻居休息。两个人闹离婚也一样,火气再大也不能砸老婆。砸老婆就不简简单单是离婚的事儿了,严重点是治安违法,再重点就是刑事犯罪。大概没有人愿意离个婚把自己弄进监狱吧。离婚,就如同引爆的火药桶,可以发泄情绪,但不要炸伤对方和他人。离婚是我们的权利,而权利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。法治社会,和平、理性应该成为我们的追求和修养。离婚,要么两人在家里协商,签好离婚协议,去民政局办离婚证,或者吵完架协商不了,到法院起诉,按照法定程序处理。不好意思,婚姻法只给出了这两种离婚方式。没有动手打人、逼婚这些个乱七八糟不靠谱的离婚方式,可以负责任的说,绝对没有!说这么多,只想告诉大家,离婚本来就会痛苦,何不和平分手,尽早脱离痛苦。冲动、争吵、动手除了增加双方痛苦,别无任何意义。无论是离婚,还是其他,我们最缺乏的是理性和法治。我们相信像张纪中这样的艺术家,肯定能够很好地,艺术地处理的自己的婚姻问题,正如他所说,一别两散,各自安好。不光是张纪中,坚守理性和法治,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能做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