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过两个月,《民法典》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,1984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将随之失效。
对于经济发展迅速,财富迅速增长的中国来说,《民法典》的《继承编》将影响所有中国人的生活,所有法律人和非法律人都与《民法典》的《继承编》息息相关!
对于《民法典》继承编,不得不提的一点重要变化就是:继承人的范围扩大了,侄、甥可以代位继承遗产!张明明律师介绍。
按照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配偶、父母,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,如果死者,也就是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,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、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为法律上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。此外,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则可以由子女的子女,即孙子女来代位继承。而其他继承人的子女不能代位继承。因为法律规定的这一疏漏,审判实践中,存在着“无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案件”。
《民法典》继承编新增了侄、甥可代位继承的规定,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这个新规定的出现就解决了上述“无法定继承人继承”的问题。
举个例子:
王某一生未婚,无子女。早年父母去世后,王某一直同哥哥一家一起生活。其后,哥哥又因病不幸去世,王某晚年一直由哥哥的儿子小强照料其生活,并养老送终。王某去世后,未留有遗嘱,侄子小强主张继承王某遗留的财产。
如果按照《继承法》的规定,小强不能通过法定继承取得遗产,只能按照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,适当分得遗产。
现在,按照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,小强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其叔叔的全部遗产。
法条如下:
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
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