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人如何在江苏省办理收养子女登记
How shall foreigners undergo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when they attempt to adopt children in Jiangsu province of China?
1.业务名称:涉外收养登记、解除收养关系登记
2.办理部门: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
3.办结时限:2 工作日
4.收费金额
a.收养登记费250元;
b.材料报送费100元(苏价费函[2009]43号);
c.被收养儿童档案委托保管费350元(苏价费函[2009]43号);
d.融合期服务费200元(苏价费函[2009]43号);
e.代办公告手续费50元(苏价费函[2009]43号)。
5.江苏省内办理地点: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长城大厦
6.联系电话:84403857
7.办事时间:周一至周六上午 8:30-11:30 13:30-17:30 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8.法律依据:
【法律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
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,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。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、婚姻、职业、财产、健康、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,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,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。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,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
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,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。
9.申请条件:
a.护照签证在有效期内;
b.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在有效期内;
c.收养申请书填写规范有效。
10.申请材料目录:
a.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;
b.护照原件;
c.收养申请书。